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修改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短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SW-GXTZ-ZB-2020第(981)号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18: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sw-gxtz-zb-2020第(98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短信服务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528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现更改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63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4.履约能力分………………………………………17

1)供应商行业分………………………………3分

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分…………………4

根据类似项目进行评价: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该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个有效项目2分,本项满分为4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完整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不得分)

注释: 以上评分因素中,类似项目是指短信发送服务项目。

3)服务团队人员配置………………………………10

①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名运维支撑人员派驻本项目,主要负责售后服务和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处理、与运营商沟通、短信平台发送服务及相关数据服务。在此基础上,为保障服务及时响应,需在公司安排相应的运维人员,每增加1名参与实施本项目的运维支撑人员得2分,本项满分为4分。

②运维支撑人员中,每有1具有计算机类中级以上职称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工程师证书的,2分,本项满分为6分。

现更改为:

4.履约能力分………………………………………17

1)供应商行业分………………………………6

①投标人拥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自身具有短信平台管理系统,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为自有产品的,得3分。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分…………………4

根据类似项目进行评价: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该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同一个项目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个有效项目2分,本项满分为4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完整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不得分)

注释: 以上评分因素中,类似项目是指短信发送服务项目。

3)服务团队人员配置………………………………7

①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名运维支撑人员派驻本项目,主要负责售后服务和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处理、与运营商沟通、短信平台发送服务及相关数据服务。在此基础上,为保障服务及时响应,需在公司安排相应的运维人员,每增加1名参与实施本项目的运维支撑人员得2分,本项满分为4分。

②运维支撑人员中,每有1具有计算机类中级以上职称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工程师证书的,1分,本项满分为3分。

(三)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广西税务系统短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广西税务系统短信服务主要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发送税法宣传、涉税提醒、通知通告等内容类短信及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12366热线、银税互动平台等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根据2020年发送量及结合工作实际,预计2021—2023年发送量约为6000万~8000万条/年。为使短信发送服务7*24小时稳定不间断,充分保障“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的正常开展,现拟对广西税务短信发送服务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述

短信发送服务基于短信平台上完成,短信平台应由中标服务商根据广西税务系统业务需求进行部署并提供主流短信发送接口方式,支持web-service、restful、http post等方式对接。该平台需实现强大的接入机制,可通过短信接口与广西税务系统涉税互联网平台相关系统对接,实现丰富的短信业务应用功能。另可供广西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群发、接收内容类短信,协助广西税务系统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同时实现对短信接入业务集中管理、集中监控的状态。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该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本着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单位实际短信发送成功量,据实按月支付费用。

三、技术需求

为确保短信平台运行稳定,实现统一有效的管理,本项目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短信发送技术需求

1.短信通道性能方面

1)对接标准及状态报告的格式均需符合支持三大运营商标准协议接口,能够实现三大运营商及其携号转网号码的发送,具备号码上/下行短信的能力。设置采购方的客户优先级为a级,优先保障采购方的短信发送。

2)中标服务商提供电信、移动、联通的短信通道服务时应具备关停时的应急备用通道应急措施,短信备用通道大于或等于3个。

3)短信通道发送速率不低于500条/秒,并承诺随着业务的发展,按实际流量的需要对通道的短信发送速率进行扩充,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4)各类短信发送应在以下规定时长内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如未在规定时长内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的,视同短信发送失败,中标服务商应建立完善的短信发送成功保障机制以满足该要求。各类短信发送时长具体规定如下:

① 群发类短信(除服务验证码短信以外)发送成功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时长应小于10秒/千条

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时间需满足:10秒以内成功到达的至少占发送成功量90%,15秒以内成功到达的至少占发送成功量95%,20秒以内成功到达的为100%。如当月该三个比例有下降,则按照一定比率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各比例每降低1%,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总结算金额的1%)。

5)短信发送失败率剔除无效号码和排除手机终端问题(关机、欠费、无信号等)后不高于万分之一。当月如该比率提高,则按照一定比率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失败率每提高10%,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总结算金额的1%)。

★(6)中标服务商应对短信发送速率、成功率、时延等情况进行实时侦测,确保短信发送相关数据真实无误采购方将不定时邀请第三方对中标服务商的短信发送数据进行核验,中标服务商需无条件配合。

★(7)采购方对同一个号码每天发送短信的次数不受限制;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单人每天获取短信的次数不受限制。

2.码号方面

★(1)鉴于全国税务系统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为“12366”,中标服务商须提供,以“12366”结尾的三网统一码号。

(2)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快速识别服务码号,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且能够支持全国全网、长短信推送等功能,中标服务商须提供的码号总位长(含扩展位数)不超过17位,且尽可能短。

中标服务商需提供对应码号的相应资质或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对应端口位长和结尾的证明)。

3.短信发送性能方面

(1)支持长短信发送及定时发送功能。

(2)提供信息审服务,可以根据发送信息的关键字等条件进行审核、提示及过滤。

(3)中标服务商应对采购方发送的短信数据(包括发送对象及内容)实施保密管理,防止数据被窃取或数据损坏等,避免数据丢失。

(4)支持发送带变量的短信模板,短信模板中的变量参数,平台自动组转成完整短信下发给目标号码。

(二)短信平台功能需求

1.平台登录及权限管理功能

1)为加强账号安全,防止短信被他人盗刷,管理员账号登录除设置传统密码外,还应设置手机号码验证等更多安全登录方式,确保管理员登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支持设置多级短信平台用户,满足自治区、市、县(区)等各级税务机关业务管理和维护功能。

3)自治区级账号为主账号,可以对子账号进行管理,各级子账号可以实现独立发送、统计、结算等功能。

2.短信发送管理功能

1)短信发送号码支持手动输入、txt及excel等格式导入,实现重号及错号自动去除、短信签名可根据需要设置并显示。

2)支持每一条短信发送详情(包括发送时间,到达时间,到达时长,发送状态,失败原因,发送内容,运营商等内容)查询、自定义筛选、汇总、导出excel等功能。

3)支持批量短信发送报告导出(excel格式),包括发送账号,发送对象,发送时间,发送状态,发送内容等信息。

3.短信发送统计功能

支持通过账号、日期时段、短信内容、运营商等条件统计短信发送情况。统计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成功率,发送时间及费用统计等。

主账号可以查询、统计全账号数据。查询、统计菜单框架需按照自治区、市、县、区等各税务机关分级罗列。每级菜单均可显示对应所属税务机关的统计维度。

中标服务商应于10分钟内响应采购方短信发送数据统计的需求,并建立短信发送统计数据库,以及时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相关数据。

4.短信发送实时监控功能

1)实时监控短信发送时长。

群发类短信每千条达到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保持在1-10秒该批次发送记录显示正常,10秒以上则标黄显示,同时需显示该批次整体发送成功率。

触发类短信每条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1-10秒该条发送记录正常显示,10-20秒标黄显示,20秒以上标橙提醒,发送失败标红提醒。

2)触发类短信发送情况实时数据显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总量,10秒内到达量,10-20秒到达量,20秒以上到达量,发送失败量等。

5.短信发送安全管理功能

1)采购方设置的固定签名不可去除,中标方不可擅自使用、修改固定签名,不可将采购方签名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2)短信平台应支持敏感词设置、敏感词过滤,自动同步更新敏感词库。如发送内容含有敏感词的短信,由短信平台进行发送拦截。

3)中标服务商应对所提供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性负责,如防止短信平台系统遭恶意攻击停止运行、被动发放未经审核的短信内容及避免短信发送内容被恶意篡改等。

4)中标服务商提供短信平台系统应支持查重、去重及无效号码去除、提醒等服务。支持发送失败号码重发。

四、运维及售后服务需求

(一)运维服务需求

1.能有效保障既有短信服务不中断;对接过程、调试过程、割接过程、测试过程不能对生产系统产生影响。

★2.短信平台与采购人各类平台对接时,应确保连接安全,在税务网络内部署时需满足税务系统安全审核要求。

3.每月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上个月短信发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失败数量,发送成功率,发送失败原因,短信平台故障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等。

★4.中标服务商需提供不少于3人的运维支撑人员驻扎采购方所在地,并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出现重大故障或重大任务需要现场保障时,本地运维支撑人员能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运维支撑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

(1)日常运维:包括短信平台的日常巡检,平台稳定性及故障监控,短信发送质量监测及问题处理,根据业主需求完善平台功能、解决平台使用问题等。

(2)售后服务:包括短信发送数据的统计、分析、备份和恢复,与税务系统的安全对接以及根据需要进行补丁升级、数据安全管理等。

(3)故障排查处理:包括制定故障应急方案,含排查处理流程、时间要求及应急措施;及时明确故障产生原因、制定故障处理方案及进行故障修复;故障解决后向业主提供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的解决方案等。

4)与运营商沟通:包括与运营商短信发送通道的顺利对接,协调解决短信发送质量降低、发送通道不畅及网间通信不佳的问题等

 5.运维支撑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计算机类或相近的专业。

(二)售后服务需求

1.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10日之内完成系统部署、账号设置及功能调试,并提供正常服务。

★2.项目服务期限内,中标服务商应主动实时监控短信发送质效,若短信发送出现延迟故障(服务验证码在五分钟内发送时长超过20秒的比例大于20%、群发类短信发送失败率高于千分之一),应于出现延迟故障后10分钟内主动发现并于半小时之内解决。在故障解决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确保此类故障不再发生。(提供承诺函原件)

3.中标服务商应确保与采购方信息系统连接的高可用性通信,如遇短信平台采购方系统通信中断,应于10分钟内主动发现并于半小时之内解决。

4.中标方要提供平台使用免费培训。

五、商务需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中标服务商具有由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

以上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表述需提供扫描件。

(二)实施能力要求

★1.中标服务商自身具有短信平台管理系统,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为自有产品。

★2.中标服务商具有由工信部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3.中标服务商需提供近两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其他要求

★(一)每条短信单价不得高于0.035元/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架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框架合同与中标服务商分别签订实施合同,并由使用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税务机关)据实支付本单位产生的短信费用。

(三)计费方式为按月计费,付费方式为后付费。每月终了30天内使用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上个月短信发送费用。

中标服务商每自然月结束后十天内,按照实际发送成功量乘以中标短信单价计算当月发送费用,并经使用人核实后,向使用人提供增值税发票,由使用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等额有效的发票开具给使用人,否则使用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现更改为:

广西税务系统短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广西税务系统短信服务主要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发送税法宣传、涉税提醒、通知通告等内容类短信及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12366热线、银税互动平台等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根据2020年发送量及结合工作实际,预计2021—2023年发送量约为6000万~8000万条/年。为使短信发送服务7*24小时稳定不间断,充分保障“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的正常开展,现拟对广西税务短信发送服务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述

短信发送服务基于短信平台上完成,短信平台应由中标服务商根据广西税务系统业务需求进行部署并提供主流短信发送接口方式,支持web-service、restful、http post等方式对接。该平台需实现强大的接入机制,可通过短信接口与广西税务系统涉税互联网平台相关系统对接,实现丰富的短信业务应用功能。另可供广西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群发、接收内容类短信,协助广西税务系统提高运作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同时实现对短信接入业务集中管理、集中监控的状态。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

该项目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本着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单位实际短信发送成功量,据实按月支付费用。

三、技术需求

为确保短信平台运行稳定,实现统一有效的管理,本项目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短信发送技术需求

1.短信通道性能方面

1)对接标准及状态报告的格式均需符合支持三大运营商标准协议接口,能够实现三大运营商及其携号转网号码的发送,具备号码上/下行短信的能力。设置采购方的客户优先级为a级,优先保障采购方的短信发送。

2)投标服务商提供电信、移动、联通的短信通道服务时应具备关停时的应急备用通道应急措施,短信备用通道大于或等于3个。

3)短信通道发送速率不低于500条/秒,并承诺随着业务的发展,按实际流量的需要对通道的短信发送速率进行扩充,以满足实际业务需求。

4)各类短信发送应在以下规定时长内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如未在规定时长内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的,视同短信发送失败,投标服务商应建立完善的短信发送成功保障机制以满足该要求。各类短信发送时长具体规定如下:

① 群发类短信(除服务验证码短信以外)发送成功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时长应小于10秒/千条

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时间需满足:10秒以内成功到达的至少占发送成功量90%,15秒以内成功到达的至少占发送成功量95%,20秒以内成功到达的为100%。如当月该三个比例有下降,则按照一定比率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各比例每降低1%,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总结算金额的1%)。

5)短信发送失败率剔除无效号码和排除手机终端问题(关机、欠费、无信号等)后不高于万分之一。当月如该比率提高,则按照一定比率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失败率每提高10%,扣减当月短信服务费用总结算金额的1%)。

★(6)中标服务商应对短信发送速率、成功率、时延等情况进行实时侦测,确保短信发送相关数据真实无误采购方将不定时邀请第三方对中标服务商的短信发送数据进行核验,中标服务商需无条件配合。

★(7)采购方对同一个号码每天发送短信的次数不受限制;涉税互联网平台服务验证码单人每天获取短信的次数不受限制。

2.码号方面

★(1)鉴于全国税务系统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为“12366”,投标服务商须提供,以“12366”结尾的三网统一码号。

(3)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快速识别服务码号,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且能够支持全国全网、长短信推送等功能,投标服务商须提供的码号总位长(含扩展位数)不超过17位,且尽可能短。

投标服务商需提供对应码号的相应资质或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对应端口位长和结尾的证明)。

3.短信发送性能方面

(5)支持长短信发送及定时发送功能。

(6)提供信息审服务,可以根据发送信息的关键字等条件进行审核、提示及过滤。

(7)中标服务商应对采购方发送的短信数据(包括发送对象及内容)实施保密管理,防止数据被窃取或数据损坏等,避免数据丢失。

(8)支持发送带变量的短信模板,短信模板中的变量参数,平台自动组转成完整短信下发给目标号码。

(二)短信平台功能需求

1.平台登录及权限管理功能

1)为加强账号安全,防止短信被他人盗刷,管理员账号登录除设置传统密码外,还应设置手机号码验证等更多安全登录方式,确保管理员登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支持设置多级短信平台用户,满足自治区、市、县(区)等各级税务机关业务管理和维护功能。

3)自治区级账号为主账号,可以对子账号进行管理,各级子账号可以实现独立发送、统计、结算等功能。

2.短信发送管理功能

1)短信发送号码支持手动输入、txt及excel等格式导入,实现重号及错号自动去除、短信签名可根据需要设置并显示。

2)支持每一条短信发送详情(包括发送时间,到达时间,到达时长,发送状态,失败原因,发送内容,运营商等内容)查询、自定义筛选、汇总、导出excel等功能。

3)支持批量短信发送报告导出(excel格式),包括发送账号,发送对象,发送时间,发送状态,发送内容等信息。

3.短信发送统计功能

支持通过账号、日期时段、短信内容、运营商等条件统计短信发送情况。统计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成功率,发送时间及费用统计等。

主账号可以查询、统计全账号数据。查询、统计菜单框架需按照自治区、市、县、区等各税务机关分级罗列。每级菜单均可显示对应所属税务机关的统计维度。

中标服务商应于10分钟内响应采购方短信发送数据统计的需求,并建立短信发送统计数据库,以及时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相关数据。

4.短信发送实时监控功能

1)实时监控短信发送时长。

群发类短信每千条达到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保持在1-10秒该批次发送记录显示正常,10秒以上则标黄显示,同时需显示该批次整体发送成功率。

触发类短信每条到达纳税人、缴费人手机终端1-10秒该条发送记录正常显示,10-20秒标黄显示,20秒以上标橙提醒,发送失败标红提醒。

2)触发类短信发送情况实时数据显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总量,10秒内到达量,10-20秒到达量,20秒以上到达量,发送失败量等。

5.短信发送安全管理功能

1)采购方设置的固定签名不可去除,中标方不可擅自使用、修改固定签名,不可将采购方签名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2)短信平台应支持敏感词设置、敏感词过滤,自动同步更新敏感词库。如发送内容含有敏感词的短信,由短信平台进行发送拦截。

3)投标服务商应对所提供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性负责,如防止短信平台系统遭恶意攻击停止运行、被动发放未经审核的短信内容及避免短信发送内容被恶意篡改等。

4)投标服务商提供短信平台系统应支持查重、去重及无效号码去除、提醒等服务。支持发送失败号码重发。

四、运维及售后服务需求

(一)运维服务需求

1.能有效保障既有短信服务不中断;对接过程、调试过程、割接过程、测试过程不能对生产系统产生影响。

★2.短信平台与采购人各类平台对接时,应确保连接安全,在税务网络内部署时需满足税务系统安全审核要求。

3.每月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上个月短信发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发送总量,发送成功量,发送失败数量,发送成功率,发送失败原因,短信平台故障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等。

★4.投标服务商需提供不少于3人的运维支撑人员驻扎采购方所在地,并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出现重大故障或重大任务需要现场保障时,本地运维支撑人员能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运维支撑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

(4)日常运维:包括短信平台的日常巡检,平台稳定性及故障监控,短信发送质量监测及问题处理,根据业主需求完善平台功能、解决平台使用问题等。

(5)售后服务:包括短信发送数据的统计、分析、备份和恢复,与税务系统的安全对接以及根据需要进行补丁升级、数据安全管理等。

(6)故障排查处理:包括制定故障应急方案,含排查处理流程、时间要求及应急措施;及时明确故障产生原因、制定故障处理方案及进行故障修复;故障解决后向业主提供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的解决方案等。

4)与运营商沟通:包括与运营商短信发送通道的顺利对接,协调解决短信发送质量降低、发送通道不畅及网间通信不佳的问题等

 5.运维支撑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计算机类或相近的专业。

(二)售后服务需求

1.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服务商应于10日之内完成系统部署、账号设置及功能调试,并提供正常服务。

★2.项目服务期限内,中标服务商应主动实时监控短信发送质效,若短信发送出现延迟故障(服务验证码在五分钟内发送时长超过20秒的比例大于20%、群发类短信发送失败率高于千分之一),应于出现延迟故障后10分钟内主动发现并于半小时之内解决。在故障解决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确保此类故障不再发生。(提供承诺函原件)

3.中标服务商应确保与采购方信息系统连接的高可用性通信,如遇短信平台采购方系统通信中断,应于10分钟内主动发现并于半小时之内解决。

4.中标方要提供平台使用免费培训。

五、商务需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服务商具有由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

以上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表述需提供扫描件。

(二)实施能力要求

1.投标服务商自身具有短信平台管理系统,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为自有产品。

★2.投标服务商具有由工信部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3. 投标服务商需提供近两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需提供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项目其他要求

★(一)每条短信单价不得高于0.035元/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架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及所辖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框架合同与中标服务商分别签订实施合同,并由使用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税务机关)据实支付本单位产生的短信费用。

(三)计费方式为按月计费,付费方式为后付费。每月终了30天内使用人向中标服务商支付上个月短信发送费用。

中标服务商每自然月结束后十天内,按照实际发送成功量乘以中标短信单价计算当月发送费用,并经使用人核实后,向使用人提供增值税发票,由使用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等额有效的发票开具给使用人,否则使用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

(四)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更正日期:2021年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771-5663389   0771-556221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联系方式:0771-4305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立光

电  话:18577816563

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楼整层 电子邮箱:TZ5510830@126.com    联系电话:0771-5389295    传真:0771-5510830 版权所有: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桂ICP备11002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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